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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本技术指导原则适用于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以下简称

为持有人/或生产企业根据对已上市中药的认知基于风险控制和药品安全质量可控的要求针对在生产质量控制、

使用等方面拟进行的变更开展研究和评估工作。

本技术指导原则涉及事项包括变更生产工艺变更制剂处

方中的更规装规变更册标更包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或贮藏条件变更制剂生产场地对于其

他变更应根体情本技术导原的基原则进行相应工作。

按照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

影响的指导则对述及的更划为三变更中等变更微小变更重大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

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中等变更是指对药

品的安性、效性质量可能有等程影响。微小变更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

影响的变更对于变更类别可能不清晰的持有人应根据药品特

点和研究评估结果确定变更类别,进行相关研究。

原则的相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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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于风控制安全有效量可的要过研究吸收几十来中生产过中变研究经验和成果根据中药特点从技术评价角度列举了目前中药常见变更

事项及其分类阐述了对已上市中药拟进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

应开展相关究验研究工的具要求参见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

持有人作为变更研究和研究结果自我评估的责任主体应按

照本技指导则的则和充分考研究更对品安全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影响在对研究结果

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行变更的实施。

本技术指导原则所列变更分类是基于对所列情形的一般 仅反映了当前对变更涉及的技术问题的基本认知对于具体

的变更,持有人应结合药品特点,根据研究结果确定变更类别。

此外于已药变的复性和多指导内容无法涵盖所有变更情况而且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

出现新的变更情况需要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而不断更新如果

通过其科学究获充分,证明更对品的、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以不必完全按本技术

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鼓励持有人借鉴国际人用药品注

册技术要求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

相关技术指导原质量源于设设计空既定条件

等理念方法在加品工质量究的变更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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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研发及上市后变更研究过程中特别是对于特殊变更

问题以由于技术设备剂型的使的新的变更情况,持有人可及时与相应监管机构开展沟通交流。

二、基本原则

(一)持有人应履行主体责任

持有人应履行变更研究及其评估变更管理的主体责任

对药品的研发和生产过程、药品的性质等有全面和准确的了解,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当考虑对药品进行变更时持有人应当清楚变更的原因变更的程度及其对药品的影

按照本技术指导原则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药品特点

展相应别注加强研究结进行面分其对药品安全性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药品注册

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提出补充申请、备案或报告。

(二)变更应必要、科学、合理

已上市中药变更应符合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要求。

变更的出应于对品知断积累例如经验回顾控制法的变和新术的用等用科学思维方法遵循科学决策的程序以有助于药品的生产实

质量提升利于患者使用等为目的不得有违相关法规和常

更研应以往研阶段及实际产过中的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前期质量设计阶段的相关研究数据可以作为后期

变更研究的依据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

据越充的变研究有帮助持有据研果全面分析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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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有人全面验证更事项药品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中药质量取决于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生产各环节是紧密

关联的制剂生产标准某一变更可能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带来全面的影响。

药品发生变更时需通过全面的研究工作考察和评估变更对

药品安和质可控的风险产生响的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药物性质及制剂要求等选择有针对性的指

标进行考察研究评估变更对药品影响程度本技术指导原则中

所列变情形其分一般考虑持有于科、基于风险根据变更实际情况变更对药品影响程度的预判

展相关研究和评估工作具体变更类别及相关研究工作应根据其

研究数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变更后的药品应质量可控均一稳定变更不应引起药用物质基础或制剂吸收利用的明显改变,

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或带来明显变化否则应进

行变更药品安全和有全面评产工或辅的改变引起药用物质基础或制剂吸收利用明显改变的应按照

改良型新药进行研究。

(四)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

中药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独特的理论及技术方法并经丰

富的临床实践所证明。中药的变更应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中医和传工艺备的中法不情况下其工艺参数的变更一般可通过药学研究进行变更前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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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估变的一究内容般包但不于出膏(干纹图(特征及多 量的比较。

三、基本要求

(一)研究用样品要求

变更应采产实

样品产工工作采用产规模样品前后品质量比采用更前3批样品变更连续3批样品进行。

(二)关联变更要求

变更申请可能只涉及某一种情况的变更也可能涉及多种情

况的变更规格变更能伴随料的药品包装材料的变更等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技术指导原则将

一项变更伴随或引发的其他变更称之为关联变更。

于关联变更研究工作应按照本技术指导原则中各项变更

研究工的基思路合考进行相研究变更药品质量安全效性响程可能不上需术要求较高的变更类别进行研究。

(三)含毒性药味制剂要求

于处方中含有毒性药味制剂的变更应关注变更对药品安

全性的关注下几制剂变的安开展关研究1含大(剧毒药味的制剂2含有现代研究发

现有严重毒性药味的制剂;3)含有分类为有毒药味,且为儿科用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制剂;4)含有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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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慎用的药味,且功能主治为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制剂。大毒药味是指国务《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公布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和历《中国药典部颁标准进口药

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中标注为大(或剧毒)

的药材/药味毒药是指中国药典》、进口药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药材标准中标注为有毒的药材

/药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中毒性大小分类不一致的

毒性高的分类标准为依据。

(四)质量对比研究要求

究是作的及分

依据果药不能好地映药品品质可控性低依据药品标准进行变更前后药品质量对比研究难以

评估变更影响的应开展质量及药品标准研究工作根据药品特

点采用合适的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浸出物指纹图(特征图谱)、溶出度检查、生物活性测定等,进行质量对比研究,

据变更后质研究情客观估变更药品量的影

况。

(五)其他

中西方制及中剂、/控释制剂的变

研究应分考药品制剂关注药品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并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术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四、变更生产工艺

已上市中药的工艺变更包括生产工艺路线方法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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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药生工艺能涉前处理提取纯化浓缩剂成等工的变生产艺变可能述某一环节可能涉及多个环节研究工作应按照技术要求较

高的变更类别实施含大(剧毒药味或现代研究发现有严重

毒性药的制产工变更容涉及述毒药味重大变进行究,必时开非临床全性价等研

作。

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生产设备的选择应符合生产

工艺的生产备是药品质服务虑生产设备工作原理设备的适用性以及可能引起的变化

估生产设备的改变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生产工艺变更一般不应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明显改变生产

工艺变化引起药用物质基础发生明显改变的应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全面评价,如:改变饮片炮炙方法(如:蜜炙改成生用),改变提取溶剂种类,改变提取纯化方法等。

(一)微小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前处理中,在设备工作原理不变的情况下,因生产设备型号、规模的改变而引起的工艺参数变更。

2前处理中变更粉碎方法或粉碎工艺参数对出粉率、

粉末粒度分布、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3)变更提取用饮片的大小、形状等,对提取得率及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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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仅因生产设备、规模的改变而引起液体物料静置存放

的温发生燥所需间等数发,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微生物限度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5仅由药液静置过滤改为离(或离心改为药液静置、

过滤液中总固性成份指标份含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6仅变更醇沉或水沉的放置时间对所得物中总固体量、

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7)仅由多次提取的提取液合并浓缩变更为每次提取液直

接浓缩或仅提取直接为多的提液合并浓缩。

8)为了适应后续制剂成型工艺需要,清膏相对密度适当

降低或中总体量活性成或指成份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清膏需进一步纯化处理的不在此范畴)。

9)变更药液浓缩、干燥工艺参数,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10变更混粒等工步骤设备型及参数,对制剂质量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11变更丸(蜡丸糊丸等除外制丸方法对药物的

崩解溶散溶出本不影响出滚法、压制法等之间的相互转变,或由手工制丸变更为机器制丸。

12变更滴丸滴制过程中配料温度滴制温度冷凝液温

度,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质量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13变更口服固体制剂成型工艺中干燥工艺参数对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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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14)增加丸剂、胶囊剂、片剂抛光工序。

15)增加灌封工序中填充惰性气体步骤。

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情况变更的要性合理。(2)变更工艺研究资料。

3)变更前后质量对比研究资料。

4)变更后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5)稳定性研究资料。

(二)中等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多种饮片单独粉碎变更为混合后粉碎,或混合粉碎变

更为单粉碎对出粉末度分布活性份或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2)采用药粉入药的,饮片粉碎粒度的改变(不包括超微

粉碎),对后续成型工艺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3)饮片粉末增加高温瞬时灭菌、压差灭菌等方法,对其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4)变更饮片粉末灭菌方法,对其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5)变更水提取的提取时间、溶剂用量、次数,对浸膏提

取得率、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6)饮片提取挥发油或芳香水后的后续水提工艺中,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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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与其饮片并提变更单独提药渣独提变更为与他饮合并对提液的总体量成份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7)变更药液浓缩、干燥方法,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

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8)增加药液普通过滤或静置、离心工序,或者变更药液

普通过的滤及过次数关检(如:总固体量、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不产生明显影响的。

9普通服固制剂程中原料的入顺,对制剂均匀性等质量要求不产生影响的。

10)变更普通口服中药复方或单方胶囊剂填充工艺,如:

由粉末填充变更为制粒后填充,或由制粒后填充变更为粉末充,对制剂质量不产生影响的。

11变更挥发的处方式由喷入更为β-环糊包合后加入。

12)变更普通口服中药复方或单方固体制剂的制粒方式,

对制剂质量不产生影响的。

13变更口制剂型工中干燥质量不产生影响的。

14非无菌制剂由湿热灭菌变更为终端无菌灌装工艺

增加湿灭菌或灭工艺数的调设计求且对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含量等基本不产生影响的。

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的原因具体情况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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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工艺资料,包括变更前后对比研究资料和变更后工艺研究资料、验证资料、批生产记录等。

3)变更前后质量对比研究资料。口服固体制剂尤其应关

注对药的溶溶散限或解时限影响的单成份或提取物制成的制剂,应研究变更对溶出度的影响。

4)变更后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5)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与变更前药品稳定性情况的比较。

(三)重大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提取溶不包括水不同浓度的乙醇视为不同溶剂)

和提取式不工艺时间剂用次数)的变更。

2醇沉/水沉前药液的相对密度醇沉含醇量/水沉加水量、

醇沉/水沉(包括/水沉药液的醇沉/后静的温度)等的变更。

3)多种饮片合并提取与分开提取的改变。

4)提取的单一成份或提取物制成的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制粒方式的改变。

5)外用剂、丸、丸等型工艺法的变。(6)变更无菌制剂灭菌步骤。

2、研究验证工作

一般需进行全面的研究和验证工作证明工艺变更不会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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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生重等变项下研工作取的一成份或提取物制成的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涉及制粒方式变更等型工艺改变的应提供溶出度研究资料必要时应开展生物等效性

研究用制剂等必要时应有非临床刺激性过敏性等研究资料。

持有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工艺变更的必要性鉴于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的复杂性,持有人可通过上市后变更沟通交流途径,

就变更事项及相关研究工作与药品审评机构进行交流。

五、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一般包括变更辅料供应商种类

量或级辅料级别要与料的型/或功能质状况等相关此类结合更的体情况变更的影制剂的特性等进行相应的研究工作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辅料的性质变更涉及的辅料是否会影响制剂药物溶出或释

放行为或是为影制剂物吸收关键辅料,制剂的特性对于不同特性制剂辅料变更可能对药品质量

效和安全性产生不同的影响。

辅料变更涉及其他变更(例如规格和工艺变更等

体上需照技要求高的别进行对于取的份或提物制的普通服固制剂一应提溶出度

资料。于使新辅的,辅料相要求供研。对药用物质吸收利用有明显影响引起有效性安全性发生明

显变化的辅料变更应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全面评价具有

药材标的特冰糖等的改变且该料功能主治与药品功能主治或安全性相关外用制剂中增加或删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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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有明显影响辅料微小和中等变更涉及的辅应为用辅料具有家标准或注册标准据辅料管理求需 登记,登记状态A

(一)微小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变更制剂外观抛光材料。

2)在辅料的级别及质量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变更辅料供应商,不影响药物质量和稳定性的。

3除香色素减少其用量改变

香精、色素、矫味剂的种类或用量(儿童用药除外)。

4变更服中复方制剂中充剂剂、润湿剂、润滑剂、助流剂的种类或用量。

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情况变更的要性合理。(2)变更前后辅料相关情况的说明及其质量标准。

3)制剂处方研究资料(如适用)。

4)变更所涉及的生产工艺研究资料。

5)变更后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6)稳定性研究资料。

7)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二)中等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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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口服中药复方或单方制剂中除填充剂、稀释剂、

润湿剂润滑流剂辅料种或用的变括增加或减少可能影响药物溶解释放的辅料种类普通口服

中药复方和单方固体制剂变更胃溶型薄膜包衣材料糖衣片变更

为胃溶型薄膜包衣片等。

2)变更普通口服固体制剂辅料的级别,不影响药品质量的。

3)增加或改变涉及儿童用药的香精、色素、矫味剂的种类或用量,不影响药品质量的。

4)增加挥发性成份的包合材料,如:β-环糊精。

5)变更起局部作用(用于严重溃疡、烧伤等除外)的外

用制剂包括进剂种类或蜡替石蜡等。

此类更一应符:不属于/控释特殊 辅料变更幅度应符合各辅料允许使用范围应尽量减少辅料

用量筛选最佳辅料用量此类变更情况较为复杂无论何种情

如果能对安全性性和质可控有重,应按照重大变更要求。

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情况变更的要性合理。(2)变更前后辅料相关情况说明及其质量标准。

3)制剂处方研究资料。

4)变更所涉及的生产工艺研究与验证资料、批生产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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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变更前后质量对比研究资料,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质量标准。

6)变更后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7)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与变更前药品稳定性情况的比较。

8)用于儿童的矫味剂、香精、色素等药用辅料,必要时应提供安全性研究资料。

9制剂必要应根特点进非临刺激、过敏性等研究。

10)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三)重大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提取的单一成份或提取物制成的制剂以及含大毒(剧 药味或现代研究发现有严重毒性药味的普通口服制剂中辅料

种类及用量的改变。

2)起局部作用(用于严重溃疡、烧伤等除外)的外用制

中渗透进剂种类或量改;起局作用用于严烧伤等及起全身作用的外用制剂的辅(渗透促进剂除外)

种类或用量的改变等。

3)所用辅料未在相同给药途径上市品种中使用过的。

4)变更纳入登记管理的辅料,且变更后的辅料尚未登记或登记状态I

2、研究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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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中等变更项下研究工作外,必要时还应提供以下研究料:

1)提取的单一成份或提取物制成的口服固体制剂应提供溶出度研究资料,必要时应开展生物等效性研究。

2)提取的单一成份或提取物制成的制剂、眼用制剂、吸

入制剂用制气雾剂等)、缓释/控释等殊剂制剂必要时应提供吸收利用相关的研究资料。

3根据点提非临性等料。六、变更规格或包装规格

变更规格应遵循科学、合理、必要及方便临床用药的原则,

根据药用法量合工作需注变规格的药品与原规格药品处方工艺日服/用药量等方面的一致性变更药

品规格不得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变化不得改变药品原批准的用

法用量者适会引药用物基础明显变或对吸收用可能产生明显影响的改变应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全

面评价。涉及辅料变更的应参照辅料变更的相关要求进行。

(一)微小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变更药包装最小位药A 袋变更为每盒装 B袋,片剂每A片变更为每板 B片等。

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情况变更的要性合理。(2)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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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等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颗粒剂煎膏、糖剂等装药品量的更。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情况变更的要性合理2)变更所涉及的生产工艺研究与验证资料、批生产记录

等(如适用)。

3)变更前后质量对比研究资料,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质量标准(如适用)。

4)变更后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5)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与变更前药品稳定性情况的对

比研究不涉材质的改变一般不提如涉及包容器间大等影稳定性供稳性研究资料。

6)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三)重大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规范药品规格表述,应参照《中成药规格表述技术指

导原则规范规格表述并相应修改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等。

2)药品规格实际发生变更,如:片剂片重大小、胶囊剂

装量的体制单位体所含片量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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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验证工作(规范规格表述的除外)

1变更情况变更的要性合理2变更所涉的生产工艺研与验证生产记录等

3)变更前后质量对比研究资料,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

料及文献资料,质量标准。

4)变更后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5)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与变更前药品稳定性情况的对比研究资料。

6)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七、变更注册标准

本技术指导原则所指变更注册标准主要是指注册标准中 鉴别含量测定等检验项目及其方法或限度/范围的修订

改的药品注册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药品标准。

中药上市后持有人应根据对药品认知的不断丰富结合检

测技术方法手段进展持续提质量加其可性。更注册准不引起药质量制水平

品质保证生负影响常情在现册标准基础上增加检验项目严格限度范围或提高检验方法的专

属性可以更好地制和保证药品质量项目变更研的工

重点于检验方法方法学研究和验以及/范围的定等

变更注册标准需考虑是否会影响到药品的有效期如对注册

标准进了提(例如缩小限度增加验项),考察药品在原定的有效期内是否符合修订后质量标准的要求。

(一)中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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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在原标准规定范围内收紧限度

这类变更是指在原标准规定范围内收紧控制限度由于药品

的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重大变更而引起限度范围缩小不属于此变更范畴。

2)注册标准中文字描述的变更,此类变更不应涉及检验

方法、限度等的变更。

3)根据已批准事项对注册标准进行相应修改,如:变更

藏条件或规格申请获后,注册标准中应的内进行

4)新增检验项目。

新增检验项目应可以更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新增检测项目

的方法学验证和拟定的控制限度均应符合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该变更不包括因安全性或质量原因导致的增加检验项目。

因生产工艺改变导致药学方面特性发生变化而在标准中增加检

验项目也不属于此类变更范畴。

2、研究验证工作

1)注册标准变更的原因及详细变更情况。

2)注册标准变更相关的研究资料,以及变更前后的对比

研究资改变析方应提方法资料变更前后比较研究资料若变更检查项中相关物质的规定限度或

变更含限度范围供变更的依据临床究用的测定数上市以来药品的检测数据等必要时应提供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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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等。

3)变更前后的质量标准。

4)连续3品的检及验报告(如用)。(5)稳定性研究资料。

(二)重大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变更检验方法,不包括随国家药品标准变更而引起的注册标准变更。

2)放宽控制限度。

3)删除注册标准中的任何项目。

2、研究验证工作

此类变更可参照中等变更提供相关研究资料。

八、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

包装材料和容器是药品的组成部分本技术指导原则涉及的

包装材和容主要直接品的包装材和容的变更可对涉到药的安有效性质量控性相关因素产生影响其风险取决于制剂的给药途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

性能以及包装和制剂之间的相容性等。

总体上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能对保证药品的质量

和稳定起到益的或至不降低品包材料容器的保护作用,药品和包装材料之间不得发生不良相互作用。

研究工作需根据药品包装材料的适用范围包装容器系统的

特性剂型的特点药品的给药途径等综合进行研究工作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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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关注品和装材器之是否发相互变更后药品的稳定性是否受到影响。

过程直接材料

变更按照关要对变类别进评估行相研究。

(一)微小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本技术指导原则中未规定的非无菌固体制剂包装材料

和容/变更容器具有相给药径的上市品中使用并且有相或更适用性能。

2本技术指导原则中未规定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供应商、

尺寸和/或形状的变更。

2、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的原因,并详细描述变更后

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情况。列出变更后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准。

2)变更前后包装材料和容器相关特性的对比研究。

3)变更后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4)稳定性研究资料(如适用)。

(二)中等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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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液体/半固体制(注射剂眼用制剂吸入制剂

除外的包材料容器材质和/或类液体用聚丙烯瓶变更为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

2变更非无菌固体制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材质和/或类

型的下情形泡罩瓶装袋装等间的罩变更为铝塑泡罩等。

3更注射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供应商尺寸和/或形

状。

2、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的原因,并详细描述变更后

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情况。列出变更后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准。

2)变更前后包装材料和容器相关特性的对比研究,进行

包材的等同性/可替代性研究。

3)根据品种情况进行包材相容性研究。对于密封件的变更还应开展包装密封性研究。

4)进行包装工艺验证。

5)变更后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6)稳定性研究资料,并与变更前药品的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

7)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三)重大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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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吸入制剂、注射剂、眼用制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材质和/或类型。

2吸入剂定给药供应/或形3)去除对药品提供额外保护的次级包装(如:高阻隔性

外袋)。

4)变更为全新材料、全新结构、风险度提高的新用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变更纳入登记管理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且变更后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尚未登记或登记状态I

2、研究验证工作

1)说明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的原因,并详细描述变更后

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情况。列出变更后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准。

2)变更前后包装材料和容器相关特性的对比研究,进行包材的等同性/可替代性研究。

3)根据品种情况进行包材相容性研究。对于密封件的变

更还应展包密封定量给装置生变据给药装置的特点进行相应的研究证明变更后给药剂量准确性

不低于变更前。

4包装艺验于无菌制剂时进无菌/ 灭菌工艺验证。

5)变更后连续3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6)稳定性研究资料,并与变更前药品的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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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九、变更有效期或贮藏条件

药品效期/贮藏能包以下种情

延长有效期缩短有效期严格贮藏条件放宽贮藏条件。变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种情况的变更也可能涉及上述多种情况的变更此种情况下需注意进行各自相应的研究工作如果

稳定性试验方案与药品上市注册时不一致质量控制项目和实验

方法发改变生产艺或剂处方生变应根应的变更情况对有效期或贮藏条件进行相应的研究工作拟变更

的药品有效期应不超过所进行的长期稳定性试验考察时间应关

注生产过程中中间体的贮藏时间和贮藏条件的变更。

(一)中等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延长药品有效期

此种变仅指品生工艺生产质控方量标接触包装料和条件没有生任何变化情形下的药品有效期延长。

2)缩短药品有效期或严格药品贮藏条件。

一般而言通过缩短药品有效期和严格药品贮藏条件可以

更好地证药根据品使用域的更和应的稳定性试验结果,要求缩短有效期等情况。

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的原因具体情况说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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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确定的稳定性试验方案3批药品进行稳定性究。

3)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二)重大变更

1、变更情况

此类变更包括放宽贮藏条件等。

2、研究验证工作

1变更情况变更的要性合理2)按的稳性试方案3批药稳定

究,包括与变更前条件下的稳定性情况进行的对比研究。

3)修订完善的说明书、标签。

十、变更制剂生产场地

中药制剂生产场(包括前处理提取纯化浓缩干燥

剂成型包装制剂实生产址的变或新增一生地址产场的改建重建生产地址是指际生的新厂房拥同一理地当在药品准证文件的生产地包持有自有的或是受托生产企业相关的生产场地。

变更制剂生产场地一般需进行全面的研究和验证工作

点关注产场变更后生程的质控制致性通过对变前后品关工艺用物基础对比究和分析判定后药质量否存在显差有人药品生技术移至新产场后能持稳定生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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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用和注要求生产场的变不应变药品的处方接触品的装材料容器不应量过程控水平药品提取生产场变更技术求同制剂生产场地变更。

变更制剂生产场地应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

上市后更管)》关规定研究证工参考下述内容:

1)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2)比较新旧场地生产工艺情况。对变更前后生产设备的

性能作原产能厂家及号进比较质量风险评估并说明变更情况。

3)变更所涉及的生产工艺研究与验证资料、批生产记录(如适用)。

4)变更前后质量对比研究资料(如适用)。

5后连3自检报如适6)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与变更前药品稳定性情况的比

较(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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